聚焦!中税协与中物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6/3/29 10:46:00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即将于5月1日全面推开,这是我国政府推进供给侧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的重大举措。由于新纳入试点的企业普遍缺少增值税管理经验,因此,此次改革对企业来说,挑战与机遇并存,企业亟需引入“外脑”——税务师为其“量身定做”解决方案。

    在此背景下,3月28日,中国物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物协”)与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在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两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为双方会员在涉税专业服务方面搭建沟通、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中物协会长沈建忠和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林军代表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下一步,两个协会将首先在政策宣传、培训上开展合作,于近期举办物业管理行业“营改增”专场培训会。此后,双方还将合作对物业管理行业改征增值税后的税负变化情况进行调研。

    此前,中物协召开理事会全体会议期间,中税协税务专家就“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了宣讲,其专业水平得到与会者高度认可。此外,中物协和中税协还召开座谈会,邀请地方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进行现场沟通。座谈会上,地方物业管理协会负责人介绍了物业管理行业人力成本占比较大、企业普遍利润较低等行业现状与特点;物业管理企业代表谈了“营改增”工作中的困惑与问题,包括不同收费模式下涉及的“营改增”政策、企业架构的重新考量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税务师事务所专家解答了物业管理企业普遍关心的问题,并介绍了其他行业应对“营改增”的主要措施和改革历程,并建议物业管理行业关注财务核算体系的健全、以及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等众多增值税合规经验。通过座谈会,中物协和中税协共同明确了两行业间下一步的合作方向和内容,并建立了天津、武汉和广东等地的培训联系。

    据了解,中物协是以物业管理企业为主体,相关企业参加,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愿组成的全国行业性的自律组织,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的国家一级社团法人组织,其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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